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派出现场审核组,对桂林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提出的生产许可申请进行现场审核。
4月17日,以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严寒为组长,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组成的现场审核专家组一行,来到位于灵川县灵川镇下日田新村的桂林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从机构人员、厂区布局设施,到工艺与设备、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对企业存在的“成品仓没有防鼠板、小料间没有电子秤、留样观察室不满足贮存要求”等不合格项,要求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灵川县农业农村局派出观察员对现场评审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