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会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会昌县公安局和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在会昌县文武坝镇的湘江公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是会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抓获的2名违法电鱼行为人购买,包括有草鱼、鲢鱼、鳙鱼、鲤鱼等650千克鱼苗,用于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2024年2月2日凌晨3时许,会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会昌县文武坝镇林岗村小鱼潭附近水域使用电力捕鱼,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将正在把渔获物装车的王某某、金某某当场抓获。经调查发现,此两人在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2日期间曾多次违法电鱼,其非法捕捞行为不仅造成渔业资源损失,也造成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释法说理,王某某、金某某认罚认错,真诚悔过,并愿意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受损水域生态环境,非法捕鱼变“补鱼”,非法捕捞者为生态修复“买单”。
原文链接:http://ny.ganzhou.gov.cn/gznw/c101548/202404/4387c3615c374949a6334ee02ec158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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