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管部门以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34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发现使用未经正规审批途径的兽药、饲料。
原文链接:http://ny.ganzhou.gov.cn/gznw/c100997/202404/3d9bf8262dd341db8d67ea09f27e3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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