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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来源: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4-04 作者:佚名

  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为期8个月的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通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明确要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和暗访,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追踪溯源,形成工作闭环。部署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场(户)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场,严厉查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病死畜禽被“调包”等违法行为。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及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nongye.yantai.gov.cn/art/2024/4/2/art_20524_2920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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