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4〕9号)要
求,现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5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
电话:0318-2360887、2126329
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551号。
| 衡水市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衡水市在破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难的问题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但经资料梳理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工作还存在很大提升空间。2023年6月以来,桃城区长宁路南250米道路两侧、小刘家庄村南侧大坑、饶阳县合伯闸分干渠(合伯村段)北头岸边和渠东侧农田内、338国道留吾分干桥下、桥北岸边、高新区大麻森乡肖家屯村东垃圾倾倒点、李善彰村西北角坑塘、肖家屯村养猪场(115.63642568;37.75686640)、苏正办事处南郭庄村东北方向500米的养猪场、安平县马店镇许庄村北侧土坑等多处存在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问题,污染环境。 |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 整改目标:强化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督导,进一步提高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
整改情况 | 整改情况:有关县市区按照要求对环保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各相关点位进行了现场全面清理,并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水平。 |
现场核查 情 况 | 核查情况:对桃城区、饶阳县、高新区、安平县等共计12个存在问题点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