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是推进全社会道德信用建设、打造“诚信商丘”、“平安商丘”、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市农业农村局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市农业农村系统市场监管的中心工作来抓,按照《商丘市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全市涉农生产经营企业情况,认真调研,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我局涉农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制定下发了《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完善农业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度,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科长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监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科长蔡现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承担具体工作。
(二)扎实开展诚信机关建设,提高部门的公信力。市农业农村局对诚信企业在项目申报、品牌建设、产品推介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开展重点监督,公开违法信息,取消“三品一标”品牌标示,鼓励有关群众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等将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参考使用,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农业农村系统的执法人员能否做到公正执法、文明行政、诚信执法、热情服务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风气的进步。为此,我们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诚信机关建设活动。一是整章建制,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成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切实做好诚信机关建设,责任到人。我们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行政绩效管理活动,结合全市开展的“四不为”、“马上办,抓落实”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项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重新制定了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全面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政务公开,提高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监督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全面推进了政务公开,在办理许可审批、认证、换证工作中,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通过实行政务公开,畅通了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了管理相对人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我们按照“热情接待、实事求是、按章办事、尽快办结”的原则,认真做好许可、投诉等项受理工作。无论所受理的事项是否与本职有关,都认真履行了受理职责。如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的,也负责热情招待,积极引导、记录或与其他科室联系,杜绝了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达到了取信于民的效果。
(三)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事中的服务与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局统一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经营承诺书下发各县区,县(区)与本辖区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资产品经营承诺书》4000份;其中有136家种植、养殖、生产、流通户参加了商丘市食品安全行业自律联合会,成为会员单位。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与诚信经营制度,提高了企业诚信经营管理水平。经过我们帮助、引导、服务和监管,企业都把诚信经营和保障产品安全视为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杜绝了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实现了“零事故”的目标。
(四)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营造企业诚信自律良好氛围。我们积极探索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行业安全长效治本之策,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走诚信发展之路。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知和商丘市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下发各县(区)文件通知安排布置开展各项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6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技站、土肥站、植保站等有关单位执法及专业技术人员在睢阳区路河镇和睢阳区周集乡开展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科学选购农药》《常用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目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副局长祝学强向前来咨询的广大市民群众仔细讲解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科学使用农资常识,告诫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时,一定要向经销商索要凭证,以备出现问题时作为维权证据。执法人员介绍辨别真假农资常识,解答农民群众咨询的农业生产相关技术知识,宣传农资打假成效。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诚信销售农资、放心消费农资、科学使用农资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下发了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商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整治重点:1.农产品。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2.畜产品。以禽蛋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畜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畜禽产品行为;以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为重点,严厉打击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等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以猪肉为重点产品,以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畜禽屠宰环节注水注药及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3.水产品。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今年已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4685批次、快速检测 6.23万批次,对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病种检测10.65万份,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实施动物卫生监督分级管理,规范动物检疫,强化调运监管,全市检疫家畜95.92万头(只),家禽1.67亿羽,屠宰检疫生猪1417万头,全力打造“放心肉”。三是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效果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2月3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局有关人员及法律顾问孟令东律师到柘城县张桥村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今年的宣传周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唱响宪法主旋律,共谱法治惠民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为主题。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进行宣传,活动现场共摆放宣传板6块,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农业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孟律师现场解答群众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50多个。通过此次主题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宪法宜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为更好地服务我市农业农村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四是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印发了《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通知,提出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成立由市卫生动物监督所、市种子站、市植保站、市土肥站,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等有关单位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组,市农资打假联合执法暗访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县区农资市场进行突出检查抽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曹杰伟带领市畜牧执法支队、市种子站、市土肥站、市植保站等有关单位执法人员,深入民权县、虞城县等地调研“春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出动执法车辆180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7600余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及经营门店(户)8900余家次,抽检农资产品926批次,查处问题73个,立案查处各类农资、兽药、饲料案件104起,结案82起,涉案金额186.26万元,移交公安部门3起。柘城县农业农村局协同当地公安部门查获涉嫌假农药3886箱,其中国家禁用农药“百草枯”200箱,“杀扑磷”35箱,“硫丹”1箱,货值约100万元。查获生产假农药窝点1个,扣押农药629箱,原药3500斤,包装箱1000余个,包装瓶2000余个、生产设备4台、标签1万余份、交通运输工具1辆,货值约10万余元。五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没有行政许可职能。原来有一项行政许可职能是:渔业船舶检验。2015年11月12日农业部公告第2315号,推进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新修订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原证书同时废止。行政处罚职能有“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等四项。市农业局种子、肥料、农药、渔政渔船等执法大队将严格执行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开”制度,对于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及时给予曝光公示,严厉惩戒失信行为。近年来将夏邑县鑫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录入红榜名单系统。六是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更好地打击涉农领域违法犯罪,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市公安局、检察院沟通协调,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1.领导重视,统一布署。今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属执法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到有人员、有办公场所及设备,工作正常开展;加强与各县(区)沟通与联系,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移送工作,严厉查处、打击有关农资方面涉嫌犯罪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2.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两法衔接”相关文件的学习,科学把握《关于印发商丘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实质要义,及时科学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鉴定,确保移送有据可依。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力度,防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以罚代刑问题的出现。3.监督引导并举,提高衔接工作质效。发挥农业执法监督职能,加强农资市场的检查和管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从检查、发现、调查和查处等程序中无缝跟踪衔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调查取证,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重大案件提请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加强引导,提高督查力度、促进检查质量。通过组织法律培训、执法知识考核等形式,增强局属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我局则积极做好会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工作,确保证据能够全面的及时收集、固定。有效发挥出“两法”衔接机制的高效性。4.立足农业管理职能,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以协调、引导和监督为手段,提高树立农业部门在农业督查机制中的主体地位,初步实现了农业督查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的制度化、有效化。在工作实践中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网络资源条块分割。行业信用体系信息资源不能共享,部门之间信用信息资源分割,信用档案数据相互封存,各自按照自己拥有的资源建设信用体系。形成信用体系建设的网络资源条块分割,导致仅有的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壁垒,不利于信息资源共享,造成资源浪费,最终导致社会信用体系的服务效率低下。
二是信用信息标准和平台建设滞后。在信用信息标准建设上,从上到下由于尚未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各部门、企业各行业自行出台相关制度,导致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平台建设标准各不相同,给行业间信用信息共享,以及上级信用平台归集地方信用信息带来很大困难。在信用平台建设上,信息的采集、整理、储存等方面,行业分割、区域分割十分严重。既有平台滞后带来的“不足”问题,也有部门利益导致的“不愿”问题。
三是失信惩戒和守信机制不完善。由于信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及社会信用观念的淡薄,所以,守信者得不到有效激励,失信者得不到应有惩处。即使企业在生产食品中添加了不该添加的有害物质,也没有任何有效法律条文提出明确的惩处规定,对于失信行为缺乏惩戒的依据,只能进行行政处罚。这种惩处制度,根本起不到对失信行为惩戒的效果。同时,对于诚实守信的行为也没有形成奖励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从业主体的诚信责任。 督促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行业、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承诺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基地准出和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诚信风尚。要引导农产品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健全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要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进一步完善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征集会员的信用信息,积极开展非营利性信用等级评价。
二是完善信用体系的运行机制。加强农业信用制度建设。围绕信用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失信行为有奖举报、跨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等内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用信息的规范管理。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按照客观、真实的原则,依法披露相对人违法失信和守法诚信等信息,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评先评优、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信贷申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曝光公示,使其丧失信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建立信用监督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信用监督,推进社会共治。鼓励广大群众通过政务微博、“12315”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渠道,监督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加大媒体宣传曝光力度,使失信者永无藏身之地。
三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信息平台,打破部门和行业壁垒,破解条块分割的局面。1.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为各级政府部门基于信用信息开展市场监管提供公共基础数据服务;提供公共的技术支撑,支持政务部门间开展共享交换和协同互通。2.信用信息标准的制定应综合考虑信用信息应用的需求和采集的可操作性。准确定义好信用信息标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要从核心指标起步,从可明确标准的指标起步。3.在平台建设方面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出台统一的建设标准、统一的信息归集目录等,使地方平台建设与国家平台建设相互衔接,国家平台提供统一的基础服务,行业平台提供专业的行业服务,区域平台提供综合性的区域服务,形成三位一体的格局,为实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是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是建设信用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创新经济社会管理手段的根本途径,通过加大失信行为的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失不起信、不敢失信、不想失信。但实际当中实施联合惩戒缺乏相关依据和统一的惩戒标准,联合惩戒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二是落实信用统一代码制度。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信用记录的唯一信用标识;把身份证号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唯一标示。三是增加信用体验。探索扩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动功能,开发信用监督取证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实时采集上传视频、音频、图片等全媒体的信用举报信息,完善社会监督。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