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按照《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商丘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局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促进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为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宣传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我局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规范指引和法律保障,系统、准确、有效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汇聚更强大的力量。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我局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开展集体学习;利用微信形式向全局工作人员发送系列宣传高清挂图;通过发放材料、接受现场咨询,向农民群众宣传讲解,举办座谈会;摆放宣传版面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形成了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氛围。二是全力推进农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调整优化了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员,2021年8月1日、9日两次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专题工作会议,调整优化了疫情防控专班成员,下发《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了专班工作职责,坚持架构不变,职能不变,进一步压实责任、增强合力,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各项落实;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自查、督查长效机制,明确专人专班,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深入开展中高风险返商人员排查工作,全面抓牢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印制《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100册,保证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条例的相关知识和内容,做到心中有法、依法行政。并且通过对农村企业发放宣传资,张贴农资公告,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认真执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三是加大对内控基本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过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环节进行重点督导检查。今后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规范性、合法性,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现象的行为的发生。坚决纠正政令不畅问题。针对落实政策上的“软执行、搞变通、打折扣”现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用好“监督”和“执纪”利器,坚决清除政令不畅的“堰塞湖”。
(三)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服务机制。一是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精神,把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当作重要任务抓好。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部署推进,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二是开展信用宣传活动。今年6月14日是全国第14个“信用记录关爱日”。市农业农村局和河南应天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发放《诚信知识宣传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单》《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目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技术人员现场讲解信用建设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了职能部门诚信水平,提高群众的信用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河南应天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丘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利用“质量月”活动,深入基层调研涉农信用监管情况,开展“千社百企”诚信建设行、“春风万里,绿色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等宣传活动。
(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优化便民服务环境。完善便民服务大厅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二是简化便民服务流程。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提示标识,公告服务和办理事项流程,规范特殊环节、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让办事更便捷、服务更周到。按照“依法、规范、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以“马上办”的工作作风,开展好便民服务工作,彻底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优化便民服务业务。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三集中三到位”审批服务改革要求,涉及的17项审批服务事项100%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并对17项项目名称、基本信息、设立依据、承诺时限一一进行核实,并将错误更改,缺项漏项补充完整;同时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环节各项因素的录入,对市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环节的具体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了政务服务受理标准,提升了服务能力。四是强化服务监管力度。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大厅窗口的事项办理、行为规范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便民服务大厅开展常态化巡查,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和投诉信息,做到群众满意度100%。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依法确权,确保边界“分得清”。我局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完善,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印发商丘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二是依法亮权,确保权力“看得见”。分类推进权力公开运行,把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权力运行结果公开,群众可进行网上查询等事项。2021年办理各类证件101件,其中:植物调运检疫91件,权限内肥料登记初审4件,种畜禽经营许可证6件。
(六)全面深化价格改革。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豫农文〔2021〕87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7〕108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电力部门制定了《商丘市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协助发改部门完成了全市95万亩(不含永城)改革任务的分配和地块确定,并安排部署各县(区)进行了新建85万亩高标准农田灌溉工程计量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安装工作,目前各县(区)按照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进度,同步推进开展计量设施的配套安装工作。
(七)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购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工作的通知》,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在申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制订《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等制度,根据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执法重心下移。
(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我市耕地土壤按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从污染源头管控着手、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预警、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地块的污染防治,全力保障农产品安全。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及时召开了全市农业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培训电视电话视频会议,对我市202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出台文件,明确目标。印发了《2021年度商丘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商农〔202〕8号)、《关于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应用和实施耕地分类管理的要求》(商耕土办〔2021〕1号)、《关于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商耕土办〔2021〕2号)、《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丘市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商农〔2021〕78号)等,对全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技术路线图,以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三是台账管理,强化调度。为掌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进度,及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办强化工作调度,实行月、季调度机制,把控节点性工作进展的及时、有效和质量。四是源头管控,杜绝污染。1、开展化肥减量增效。2021年我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505.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为91.2%,化肥施用总量44.22万吨(折纯),较2020年施肥总量下降0.15万吨。2、持续推进农药零增长行动。根据初步统计,2021年我市农药使用量1211.97吨,较2020年1211.97吨减少2.49吨,下降2.1%;全市累计开展绿色防控面积789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4.3%。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至11月底,商丘市规模禽畜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9.82%,大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3.42%。4、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建设、挂牌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210个,覆盖125个乡镇,同时在用膜大县按照3万亩用膜区一个监测点的要求,我市共建立了29个地膜残留监测点。根据上半年调度统计,回收废旧地膜2588吨,回收率达91%;回收棚膜13934吨,回收率基本达100%。5、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省市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引导县区积极争取中央级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资金,加大对秸秆“五料化”利用市场主体的扶持,加强实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预计,2021年我市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可达91%。
二、加强政府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九)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立法。一是制定行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制定《商丘古城保护条例》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商丘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使用农药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通过党组讨论,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定稿,报送至市司法局,得到肯定后,印发出台,进行网上公开。二是对省农业农村厅、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发来的立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读,提出完善的意见并及时进行了反馈。
(十)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对省农业农村厅、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发来的立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读,提出完善的意见并及时进行了反馈。
(十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关于对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的通知》(商竞审联办〔2021〕6号)要求,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局属单位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政策制定和出台过程中,确保公平竞争审查的实际效果。通过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经梳理,我局未发布、出台过违反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文件。
(十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按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我局对《商丘市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商丘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工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十三)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指导局系统党组织建立完善了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的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农业农村部门重大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凡是涉及到全局“三重一大”方面的问题,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问题时,坚持不临时动议、不事先定调、不显露倾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未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党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发挥广大群众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党组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主动邀请有关人员进行科学论证,认真听取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公开公正透明。
(十四)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十五)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提高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我局与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主要提供的服务有:对重大行政决策议案提供合法性、可行性意见建议;对规范性文件草案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近年来,对涉及我局采购项目供货合同、信息进村入户及金穗惠农通工程建设合作协议、执法检查中遇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咨询,提供了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农业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十六)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将梁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全省农业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推荐到省农业农村厅,并对标兵单位实施动态管理。
(十七)持续探索创新行政指导。根据涉农法律法规,整理出涉农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
(十八)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市局执法督查办公室和永城市农业农村局参加全省首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及考试活动。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整理涉农法规自由裁量权清单等工作指导和监督。
(二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网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
(二十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相关科室开展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确定抽查内容,明确抽查依据,做好抽查时间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2021年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均未发现问题。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二)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商丘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问责办法》,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的正副职负责人,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本级重要工作部署的,以致失职、渎职,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影响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决策不能正确有效执行,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照《行政问责办法》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二是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和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对重大项目招标、评审、落实情况全流程监督,严防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加强监管,局办公室、人事和纪检部门成立廉政监督小组,对各科室各单位所报销凭证钱款核实查证,严防多报错报,堵住身边“微腐败”。
(二十三)发挥综合监督作用。一是为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修订完善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引入廉政监督小组审核票据机制,制定了预算、收支、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图,严格财务支出审批,加强财务、政府采购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强化对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局属11个二级事业单位法人已调整十多年,单位却没有做法人变更以及清产核资工作。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账表统一,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第三方清产核资工作,盘清家底、梳理账目,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二十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我局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75件、政协委员提案77件,建议和提案合计152件,其中主办99件、会办53件,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乡一体化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提案按时办复率100%,见面答复率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五)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群众关切的“三农”领域工作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机制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三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建立健全涉农补贴领域“五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总结,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强化安全管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门户网站、新媒体常态化检查和自查力度,强化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上网前审核发布流程,提升政府网上公信力。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严格履行“先审核后发布”的程序,各科室、各单位提供的信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时效性、合法性等负责。因工作需要,需要在其他网站转载信息的,要求来源于全国性门户网站和专业网站,且在转载其他网站信息前,编辑人员仔细核对,经分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转载信息,对涉嫌泄密的信息一律禁止发布。为应对网站系统突发事件,我局制定安排专职人员每日定期检查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做好日常巡逻和监测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如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公开办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实行专岗专责。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查摆新媒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新媒体工作有序开展。
(二十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公开办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要求,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依托我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实现实时查询、追溯。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八)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落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努力在多元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中寻求行政复议新的更及时、更便捷、更高效的方式和措施,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清晰的定位。
(二十九)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支持和配合行政审判活动,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三十)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十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帐,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有效地保证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实施。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我局成立党组书记、局长双组长制,多次主持召开信访工作协调会,部署信访工作,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检查。
二是办公室负责管理信访工作。办公室对群众来信来访具体负责,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并经常督促各科室具体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到农民家里,听取群众意见,协调多方关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三是层层落实责任,抓好信访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多方面的信访工作,我们都能自觉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归口业务,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了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诿。
(三十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机构调整改革情况,根据自身职能和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二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工作。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工作的通知,并及时印发给各县(区)农业农业局,要求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并及时报送宣传情况。三是组织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法治教育电影《特别追踪》。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观影,把观影活动同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弘扬诚信守法意识。四是开展2021年“12·4”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宪法法律进村入户,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12月3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梁园区农业农村局到梁园区王楼乡开展2021年“12·4”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摆放宣传板4块,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农业法律咨询50多人次,法律顾问现场解答群众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10多个。通过此次主题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真正让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十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我局坚持完善了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今年集中举办了2次法治知识讲座,举办1期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邀请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王晓一授课;举办1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与法律法规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张晓辉作专题辅导报告。结合每周二、五下午学习制度,局领导坚持带头参加,在学习过程中,参学人员做到了学习有读本、学习有记录。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素养有了很大的提高。2020年度获得商丘市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三十四)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我局坚持完善了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局党组中心组都要安排4次法律知识学习,并制定党组中心学法计划,每年举办两次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结合每周二、五下午学习制度,局领导坚持带头参加,在学习过程中,参学人员做到了学习有读本、学习有记录。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商丘市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的农业法律法规。通过学习,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素养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十五)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素质。今年组织1期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二是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今年我局新招录公务人员4名,在对他们初任培训课程中,法治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
(三十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一是法治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个人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高低,关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要切实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治培训班、研讨班,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更好地履职尽责。二是要提高法治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到心中有法、正确用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练好自身的“基本功”,运用法治力量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三是法治人员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服务意识,注重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从而提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效果。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三十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普法工作。二是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按照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以局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三十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十九)认真完成“1211”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时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督导平台培训会,熟悉督导平台系统,认真研究指标内容,对法治政府督导平台指标进行细化分工,组织相关科室准备督导平台需上传的资料,确保资料保质保量的上传完毕。
(四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研究宣传。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运转。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传达学习省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要求农业农村局系统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深全局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的自觉性,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商丘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日常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商丘市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对2021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牵头科室职能职责、任务指标分解等工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局检查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工作督查的重点,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局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指导,既高标准、严要求,又切合实际、注重实效,从而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顺利完成。
十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权责边界不清,越位缺位现象同时并存。《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实施纲要》虽然划分了行政权力和民事权力的界限。但是由于我们自上而下多年来习以为常的工作方式和社会习惯认识,但是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上,存在部门职能交叉、权限不清的问题,常常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二)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我局行政执法包括种植、畜牧、水政、渔业、林业、农机、宅基地,涉及的人员及范围较广,现阶段执法力量薄弱。
(三)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有修改制定,而我局涉及农业农村各条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较多,加之我局职能多,人员少的现状,想要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学习机会较少。
十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加强思想认识和法治建设意识,充分认识到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把依法行政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依法行政中突出作风建设,在作风建设中推动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将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要争取招录法律专业的人才进入到干部队伍当中,也要根据岗位职能选择相应的人才重点培养,不断充实局法治人才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积极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加强决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动构建工信行业领域新型监管机制。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