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彭玉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乡村坑塘治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针对该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下一步,就做好关于规范乡村坑塘治理工作的建议回复如下。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加强农村坑塘治理,对坑塘内的垃圾杂物和底泥进行清淤清理,净化坑塘水质;张挂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存水量较多的,清理后一律安装铁质围挡,杜绝安全隐患和偷倒垃圾行为发生。对生态功能为主类的坑塘,实时防护栏安装,避免侵占、填埋。合理设计规划,硬化美化坑塘岸边,植树种花,因地制宜修建休闲甬道,开辟休闲娱乐区。水利功能为主的坑塘,安装防护栏,安装警示牌,重点实施清淤疏浚,疏通排水沟,恢复坑塘排泄功能。
同时,对坑塘四周的重点部位安放垃圾桶或垃圾箱,规范垃圾倒放。村干部负责监督指导村民,规范日常垃圾倒放行为,确保坑塘的长期干净、卫生、整洁。认真落实坑塘管理责任制,把坑塘管理、使用和开发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了坑塘治理长效机制。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人居环境指导科3288858
联系人:杨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