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3月15日上午,荆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刘春带领局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荆门市“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我局组织开展了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宣传教育和现场咨询。宣传普及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让农民学法、懂法、用法,指导农民辨认假冒伪劣种子、假劣化肥、假劣农药,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提高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防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从源头强化“产出来”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宣传手册和购卖农资须知等资料500余份、“3﹒15”活动倡议书100余份、制作展板4块,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的能力,获得了群众的支持与好评。
(局法规科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