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烟台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2023〕2号)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牟平区作为全市畜禽养殖大区,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高,统筹谋划不足。督察发现,牟平区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置利用能力建设滞后于养殖产业发展,全区每年畜禽养殖粪便量约为77.85万吨,现有有机肥加工利用能力仅38万吨,存在近40万吨缺口。全区每年产生养猪废水约20万吨,尚无可行的处理方式。因粪污无害化处置利用能力不足,粪便随地晾晒现象多发,单纯的执法取缔治标不治本,异味扰民问题长期存在、难以根治。督察期间群众信访投诉牟平区涉及养殖粪污污染的39件信访举报件中,有19件曾投诉至地方信访平台,问题始终未得到彻底解决。
二、整改目标
新建年处理能力40万吨以上的有机肥加工厂1处,通过行政执法、技术推广等措施,推动鸡粪随地晾晒、异味扰民等问题妥善解决,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
三、整改措施
指导牟平区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强化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能力。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牟平区编印《关于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逐场逐村送达张贴,同时逐个镇街召开畜禽养殖生态环保会议,向养殖场户宣讲设施配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加大除臭技术推广。牟平区依托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选取生物除臭剂使用试点,并组织现场会宣传推广,同时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面上推广,加快除臭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提高粪污处理能力。于高陵镇新建一处大型有机肥加工厂,畜禽粪污年处理能力40万吨以上,目前已建设完成。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配套购置囊式污水发酵设施,目前已有190余场户配建,年可处理养猪污水能力25万吨。
(四)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牟平区依托网格化管理,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2021年5月以来,全区针对畜禽养殖粪污环境污染行为,共立案查处66起,处罚金额83.39万元。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牟平区的畜禽粪污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弥补了粪污处理缺口,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推进了粪污的资源化利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1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87612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