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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03-17 作者:佚名

  在春耕备耕关键时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全区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对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执法检查,全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形成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变“被动接受投诉再调查”为“主动下沉乡村重击乱象”,加强农资质量抽检工作。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辖区农资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农资经营企业118家(次)、生产基地132家(次)。灵武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要求种子经销门店做到一品一备案,防止未审定品种、不适宜宁夏引黄灌区种植的品种、假种子流向市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重点检查农资市场、经营户是否销售伪劣产品,尤其是种子是否从正规渠道购入,手续是否齐全等,严把各类农资进货关、储存关、销售关。

  二是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查处品种套牌侵权、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保障重要农资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利通区、海原县、盐池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出动农业执法人员68人(次)、106人(次)和80人(次),对制种企业、农资销售门店、农贸市场等开展专项检查,严打各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出动执法人员667人(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专项行动,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科学防范意识。石嘴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资打假培训班,对《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青铜峡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向过往群众宣传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提醒群众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农资专营店购买农资产品。贺兰县、平罗县农业农村局,泾源县、同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安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合理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彭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指导农资经营户通过扫描宁夏“慧执法”普法二维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3/t20240312_4482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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