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充分发挥物化补助的引领作用,我站公开征集补充耕地有机肥培肥地力实施主体,经审核,确定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主体名称 | 项目面积 | 项目地点 | 申报有机肥 数量 | 申报补贴 金额 |
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09亩 | 大丰区小海镇 | 400吨 | 8万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5日18:00时前向公告单位或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提出。
公告单位联系电话: 0515-81889406
局机关党委电话: 0515-88269510
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