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强化豇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豇豆市场秩序稳定,切实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桂农厅发〔2021〕78号)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抓好豇豆科学安全用药若干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李浦东,联系电话:0771-58559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