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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3-12-04 作者:佚名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6号)要求,今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和目标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2023年全省培训基层农技人员3301名,其中,省级培训基层农技骨干1046名(含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300名),县级培训基层农技人员2255名(见附件1)。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内容

  (一)省级培训。按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设置分专业、分批原则,分专业班、委培班二类共10期,采取集中异地培训、不同基地轮训的方式进行。专业班由厅政策与改革、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具体安排;委培班具体安排以江西农业大学培训方案和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通知为准。各类培训班要安排农业转基因科普、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技推广信息化等内容。

  (二)县级培训。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等需要,安排相应行业专业技术技能、行业监督管理、农业政策法规、农技推广信息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转基因科普、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培训内容。

  三、具体安排

  (一)省级培训安排

  1.全省农村经营管理人员示范培训班93人,检验检测培训班100人,由江西凤凰村培训基地承担。

  2.全省基层农技推广能力建设培训班93人,全省生态环境能源培训班93人,由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承担。

  3.全省基层植保植检人员培训班,共93人,由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承担。

  4.全省基层兽医人员培训班,共93人,由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承担。

  5.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继续培训“培基”行动2022级100人,新增2023级200人。委托江西农业大学承担。

  6.按照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关于举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培训班通知》精神,开展省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培训,共196人。委托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承担。

  (二)县级培训安排

  由设区市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商议,统筹安排。

  四、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和项目县

  1.加强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组织好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培基”行动人员从农技推广机构在职“三定向”毕业生中遴选;保质保量开展好县级培训,及时将培训信息录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在培训报到前一周将培训名单、报名表(见附件3)和参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报至培训基地。培训班结束后,将对各项目县组织情况进行考核;各项目县要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学习情况鉴定表(附件5)等材料纳入受训基层农技人员的年度考评。

  2.费用安排。培训费用从各项目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主要用于集中培训所需的教师讲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省级骨干培训中,农村经营管理人员示范培训、检验检测培训、农技推广能力建设培训、生态环境能源培训、基层植保植检人员培训、基层兽医培训等培训费用标准为1500元/人,培训时间4天,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乡村振兴青年农技员“培基”行动标准为6000元/人;省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培训为2700元/人,培训时间6天,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有条件的地区培训费由设区市统一支付给各培训基地。县级培训费用标准原则上为1200元/人,实际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

  (二)各培训基地

  1.创新方式。扎实开展培训需求调研,主动与各业务部门做好对接,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创新培训模式,采取符合基层农技员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的“模块式、重实训、参与式”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精心组织。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课程,因地制宜编印(购置)教材。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学员安全。加强考勤管理,及时将学员培训表现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反馈,并将培训组织和学员到位情况向厅机关有关部门反馈。

  3.开展鉴定。有条件的培训基地可结合培训实际,对参训学员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加强总结。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分类归档、汇编培训资料,报送年度培训总结。按照农业农村部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将开展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各培训基地下一年度任务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厅机关有关部门

  及时制定相关专业培训实施方案,督促各地按规定选派专业班参训人员;指导培训基地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科学设置课程,提高培训实效。

  联系人:厅科教处范利、吴成彧,0791-86212957。

  附件:1. 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任务分解表

  2.各培训基地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安排

  3.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报名表

  4.基层农技人员参训情况登记表

  5.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学习情况鉴定表

  附件1-5.wps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3/8/7/art_27781_4562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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