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辽农发〔2023〕177号)要求,经主体自愿申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评定,拟认定东丰县东来富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1家农民合作社和东丰县鹏成家庭农场等33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反馈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联系人:蔡东。联系电话:0437-3297035。邮箱:784882050@qq.com。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袁赫潞)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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