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文件要求,2023年11月5日,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在衡水湖渔政码头组织渔业增殖放流,此次放流,利用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52万元放流规格50—150克/尾的鲢鳙鱼苗种4.1451万斤、规格50—150克/尾的草鱼苗种1.7183万斤,河北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指挥部现场验收组对放流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和验收。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