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督办字〔2023〕64号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省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聚焦粮食安全,优先支持永久基本农田建设
机构改革以来,我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地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为重点,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集中连片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2022年农业农村部共下达我省的237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其中,安排菏泽市建设任务354.7万亩,占总任务的15%,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一。截至去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达到7456.7万亩,为我省粮食产量连续两年突破1100亿斤大关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二、突出建设重点,不断完善田间水利基础设施
2019-2022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计划总投资达到380.2亿元,其中,用于灌溉和排水等田间水利基础设施以及配套电力设施的投资达到241.7亿元,占总投资的63.6%,共安排修筑各类集雨(水)设施5000余座,新打和修复农用井16万眼,疏浚沟渠2.4万公里,衬砌渠道0.37万公里,配套完善桥、涵等渠系建筑物13.8万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246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涝面积1849万亩,有效的提升了项目区的灌排能力。在项目总投资中,省以上投资占比超过了85%,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
三、强化制度设计,建立完善三级管护责任体系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中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的要求,我厅于2021年8月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试行办法,规定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开展项目管护工作,并于去年起推行县乡村三级管护责任人制度,将相关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单位、明确到人,切实管细护好高标准农田,确保项目能够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强化项目全程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大检查、“回头看”和灌溉机电井专项治理等检查工作,进一步补齐建设管理短板,确保高标准农田建一亩、成一亩。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新部署、新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完善田间水利基础设施,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不断提高项目管护效果,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