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廊坊市“十四五”期间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廊农机安〔2023〕3号)文件精神,经县级自评,市局组成考核组对上报的合作社进行现场考核验收、综合考评等程序,共6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符合相关条件,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安次区(2家)
秉诚农机合作社
纪势农机合作社
二、香河县(1家)
兴农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
三、永清县(1家)
三圣口诚瑞农机专业合作社
四、固安县(1家)
鹏源农机专业合作社
五、大城县(1家)
大城县瑞信农机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检站反馈,电话:0316-2266086。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