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突发事件应急及风险监测评估建设和畜产品达标合格证服务推广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105号)要求,下达我市畜产品达标合格证服务推广项目资金10万元。为了更好地发挥该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企业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该项目资金拟用于全市有需求畜禽养殖规模企业自我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的配置等支出。具体由局办公室,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100台(永吉12台、舒兰6台、磐石12台、蛟河12台、桦甸12台、船营10台、昌邑12台、龙潭12台、丰满12台,配发企业由各县市区推荐确定)畜产品合格证打印机,原则上一个畜禽养殖企业配发一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请社会监督,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吉林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联系电话:0432-62049886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w.jlcity.gov.cn/zwq/tzgg/202308/t20230818_1146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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