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局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贺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贺财资[2017]11号)、《贺州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贺财资[2023]5号)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清理工作,现将固定资产清查、清理工作明细情况公示如下: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国有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局清查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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