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涉农整合资金(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3年市级涉农整合资金(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分配方案业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财政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另文下达(惠财农〔2023〕32号)。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惠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惠府〔2019〕45号)规定,于7月31日前将资金使用方案报我局计财科备案,涉及畜牧等部门的由农业农村局牵头。 附件:2023年市级涉农整合资金(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任务清单.xlsx
(联系人:黄国珍,联系电话:2808003)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tzgg/content/post_5038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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