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犬只留检场管理办法》,金湾区犬只临时留检所接收流浪犬2只,有关情况见下表,现予通告。对流浪犬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包括节假日)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犬只处理。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7号
联系人:金湾区养犬登记点 电话:6316708
附件:
珠海市金湾区犬只留检通告(2023年14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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