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焦作市合并区化肥减量化项目示范主体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方案》和《焦作市合并区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化肥减量化工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持续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以下称“三新”)技术模式,打造“三新”核心示范区,推动科学施肥技术普及,结合我市实际,在山阳区、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公开遴选“三新”示范区的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五城区范围内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在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注册,农业农村局备案。
2、申报主体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年以上,种植规模在500亩以上,种植作物主要为粮食作物,地块平整,交通便利,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果。
3、申报主体耕种收灌管农机具齐全,有智能配肥、水肥一体化设施的优先考虑。
4、有较丰富的种植经验,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5、申报主体在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过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纳税等问题,无失信不良记录。
二、审核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将通过采取自愿申请、证件审查、走访考核、专家综合评定等环节,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示范主体。
1、申报所需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办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3)近两年来主要生产、服务等情况资料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2、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自2023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
申报方式:现场报名。
申报地点:焦作市山阳区波源路606号农技大院一楼焦作市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联系人:任新芳
联系电话:13938152455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主体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参选资格。
2、申报主体于公示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焦作市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2023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jiaozuo.gov.cn/?thread-105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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