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请上述船舶的相关权利人持有效个人证件及相关证据(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其他种类船舶所有权证明材料)到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接受调查并提供有效证据,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对上述船舶及捕捞工具进行处理,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52-2394673
附件:3艘涉案疑似“三无”船舶照片
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6月19日
附件:3艘涉案疑似“三无”船舶照片

船1、图文说明:2023年6月10日查获相关权利人无法确认的疑似“三无”船舶1艘,查获地点:惠州海域。船舶特征:充气橡皮艇。

船2、图文说明:2023年6月10日查获相关权利人无法确认的疑似“三无”船舶1艘,查获地点:惠州海域。船舶特征:蓝色玻璃钢船体。

船3、图文说明:2023年6月13日查获相关权利人无法确认的疑似“三无”船舶1艘,查获地点:惠州海域。船舶特征:蓝色玻璃钢船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