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容缺受理服务的公告》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容缺受理服务的公告》

来源: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7-14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及农业农村部第495号公告精神,参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根据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辽源市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服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本着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提交材料并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我局不再索要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书面承诺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对于实行容缺受理服务的,申请人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提交材料,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材料欠缺的,经查实信用记录良好后,予以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证照。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1.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高珊) [纠错]
原文链接:http://nync.liaoyuan.gov.cn/tzgg/202307/t20230703_6565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村官FZ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 工程指定网站 
联系邮箱:cgneican@to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联系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