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2023年市级统筹涉农项目的请示》收悉,经专家评审,同意组织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是原则同意《2023年市级统筹涉农项目表》中各项建设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各项建设内容,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单位要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实施主体、建设地点等内容。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用途,严格配比,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各项目单位要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安排人员做好信息报送和资料收集,开展绩效监控。项目结束后及时完成验收和自评,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市级统筹涉农项目表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农[2023]96号--关于对2023年市级统筹涉农项目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