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已废止。相应调整取消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及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四项,其中涉及市级权限权责清单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四项,同步调整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事项名称 | 行政事项类别 | 行使权限 |
1 | 对违反四荒开发用途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级、县级 |
2 | 对违反四荒开发禁止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级、县级 |
3 | 对违反四荒开发资金费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级、县级 |
4 | 四荒开发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市级、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