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推荐全省“平安农机”创建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皖农机监〔2023〕20号)精神,按照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经集体研究,推荐颍东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阜南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为创建优秀单位(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5—1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58— 2170059。
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