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南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南纪办〔2023〕1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局党组领导班子、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
1.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3.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6月15日
表格名称
南农局组发〔2023〕5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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