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优化审批服务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共19项)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1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将生鲜乳准运证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2.对健康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信息系统。 |
| 2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纳入监管信息系统。 |
| 3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1.因涉及特殊程序,原则上实行“窗口受理、科室承办、窗口审核、首席审批”四个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对社保证明、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品种审定(登记)证书、新品种权证书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4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1.因涉及特殊程序,原则上实行“窗口受理、科室承办、窗口审核、首席审批”四个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5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6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不再要求电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7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次数和抽检兽药数量,实施重点监管。 |
| 8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
| 9 | 农药经营许可 |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或行政审批部门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1.原则上实行“窗口受理、科室审核、首席审批”三个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外的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市农业农村局或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部门核发。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0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授权机构(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事权事项)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文件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1.原则上实行“窗口受理、科室审核、首席审批”三个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11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12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生猪定点居宰证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强化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核查。 |
| 13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1.原则上实行“窗口受理、科室审核、首席审批”三个流程。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14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原则上实行“窗口受理、科室审核、首席审批”三个流程。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精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教学、科研单位事业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件以及渔业船舶相关证书、渔具渔法说明等。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15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政府(由渔业部门承办) | 县级政府(由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水域无纠纷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 16 |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水域滩涂养殖证、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 17 | 水产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水域滩涂养殖证、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 18 |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江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1.推进实现“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实施“容缺办理”,对缺少非主要材料的,可以先行办理,在约定期限内补齐补正。3.对场所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风险等级比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19 | 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江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1.推进实现“一网通办”,一次不跑。2.实施“容缺办理”,对缺少非主要材料的,可以先行办理,在约定期限内补齐补正即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风险等级比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二、审批改为备案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1项)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备案事项名称 | 备案材料 | 事前/事后备案 |
| 1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地的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 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对粮食收购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的备案 | 1.江西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变更)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仓储设施的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4.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相关材料。5.检验化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配备情况的相关材料。 | 事后备案 |
| 三、直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2项)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原许可证件名称 | 主管部门 | 原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具体改革举措及监管措施 | |
| 1 |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加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培训水平。2.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3.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培训用拖拉机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 |
| 2 | 水产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县级行政审批或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