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省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组办发〔2023〕9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乡村振兴职责,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担当意识、纪律意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
(二)项目管理实施不规范。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
(三)资金管理不严。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干部作风不实。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方案制定、沟通联络、协调落实等工作。
(二)发改、教育、卫健、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民政、财政、人社、乡村振兴、审计、行政审批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治”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
(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初)
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整治重点、对象范围,宣传解读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5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将实施方案和动员布置情况报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1.自查自纠。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坚持刀刃向内,发扬斗争精神,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动真碰硬,开展拉网式排查,深挖细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全面查找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整改销号。5月中下旬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5月26日前,各地各部门将第一轮自查自纠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2.督导检查。坚持督导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督导、重点抽查,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加强整改督办,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8月中旬形成阶段性成果,8月12日前,各地各部门将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3.统筹推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同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运用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制度建设。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分析问题根源,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三)巩固提升(12月底)
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总结工作成效,形成综合报告。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候晓静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凝聚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二)注重方式方法。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大兴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重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基层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专项整治推动实际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报报纸、电视、网络、村组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政策,宣传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专项整治深厚氛围。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检查督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办,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肃批评指正,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零”报告、线索“零”移送的地方和单位,要重点检查督办,严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定期报送信息。定期调度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月报告制度,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于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至市专项整治办公室。12月12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佩,电话:6082401,邮箱:jmswnb@163.com。
附件:1.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
2.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克雄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宏伟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胡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士丁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候晓静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刘金山 市发改委副县级干部
龙 锋 市教育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江红萍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中华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陈 鹏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程 林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 蕾 市水利湖泊局副县级干部
吴克金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陈晓东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勇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锦富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
卢红敏 市发改委农经科干部
李梦荷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叶文明 市民政局救助事务科科长
王知国 市财政局农业科干部
曹 力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
周诗勇 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贺开峰 市水利湖泊局农村水利水电科负责人
李 佩 市农业农村局干部
刘罗丰 市卫健委规划信息科科长
李 影 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干部
关文涓 市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科干部
文 君 市行政审批局政务管理科科长
附件2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分类 | 动员部署情况 | 自查自纠情况 |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 督导检查 | 宣传报道情况 | 制度建设情况 | |||||||||||||||||
召开 动员 部署 会的 时间 | 召开 调度 会、推进 会次 数 | 召开 部门 协调 会次 数 | 参与 自查 自纠 人数 | 自查发现问题 | 已整 改问 题数 | 部门 自行 处理 人数 | 总
数 | 其中: 自办 | 其中: 转办 | 办结 数 | 向纪 检监 察机 关移 交问 题线 索数 | 督导 检查 次数 | 发现 问题 数 | 推动 整改 数 | 向纪 检监 察机 关移 交问 题线 索数 | 主流 媒体 报道 数 | 政府 网站、政府 微信 客户 端报 道数 | 整治 成果 公布 | 总
数 | 新 建 数 | 修 改 完 善 数 | ||
总数 | |||||||||||||||||||||||
其
中 | 市级 | ||||||||||||||||||||||
县级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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