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了《辽源市促进梅花鹿产业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现就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通过制定出台《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引领、推动、规范、保障我市梅花鹿产业发展,对于做大做强我市梅花鹿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梅花鹿产业发展要求的需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梅花鹿产业发展,提出打造千亿级梅花鹿产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将梅花鹿产业作为全省十大产业集群之一予以推动。辽源市委、市政府将“梅花鹿+医药健康” 产业作为重点产业,纳入全市“2115555”产业发展格局,集中力量扶持发展。2022年全市梅花鹿饲养量达27.1万只,约占全省养殖量的40.9%。全市梅花鹿鹿茸产量50.7万公斤,涉鹿产业产值达到40.3亿元。制定出台《条例》,对于更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促进我市梅花鹿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需要。梅花鹿产业是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是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稳定增收的富民产业。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梅花鹿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对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健全法治体系和营造梅花鹿产业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厉行法治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市梅花鹿产业发展面临规模化养殖比重不高、品种退化、精深加工比重偏低、产品深度研发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条例》的制定,在梅花鹿种源保护、养殖繁育、产品加工流通、科技创新等方面通过立法层面提出明确要求,有针对性破解梅花鹿产业发展难题,填补了我市梅花鹿产业发展在立法上的空白,使我市梅花鹿产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条例草案制定过程
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成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条例》起草工作。2022年11月2日,市人大《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议部署会后,在学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已出台的涉鹿法律法规基础上,积极协调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局,研究确定《条例》起草初步框架,借鉴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地区颁布的相关条例,着手起草《条例》相关内容。2023年2月26日,市农业农村局《条例》起草组相关人员到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局进行调研,与相关人员就《条例》起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明确了《条例》框架内容。在市人大立法工作领导和法工委法规科多次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明确立法方向,在充分尊重行业内部专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形成初稿,并在辽源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向市直机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协调相关部门,对修改意见进行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对条例(草案)进一步完善。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良种繁育与养殖、产品加工流通、文化旅游、科技创新、法律责任和附则七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包括《条例》适用范围、发展原则和各县区、各部门所履行的责任。第二章,繁育养殖。包括梅花鹿繁育养殖相关种源保护、养殖用地、养殖项目、金融保险等方面支持措施。第三章,加工流通。主要包括梅花鹿产品加工、销售、经营、质量等方面内容。第四章,文化旅游。主要包括东丰梅花鹿文化遗址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挖掘、老工艺、老字号保护和传承、完善文化旅游产业链等内容。第五章,科技人才。主要包括梅花鹿产业科学技术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鼓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对违反《条例》禁止性行为的处罚方面内容。第七章,附则。主要规定《条例》施行日期。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高珊) [纠错]
原文链接:http://nync.liaoyuan.gov.cn/tzgg/202305/t20230531_653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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