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陵市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
|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发展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92号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制作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等。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 0562-2862752 | 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由县级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 ||
|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 |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登记核实。 | 通过县级"一卡(折)通"统一打卡发放。 | 2023年5月底 | 0562-2862752 | |||
| 市农业农村局 | 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234号)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指从事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单季300亩以上,承担种植生产主要风险的种植农户或其他各类种植主体,为实际种粮者)。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由经营主体种植者向村、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预计2023年底兑现 | 0562-2862752 | |||
| 市农业农村局 | 棉花价格补贴 |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棉花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棉花实际种植者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根据各县、区具体补贴方案,棉花种植者向村、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收到资金60日内发放 | 0562-2862752 | 各县区的亩均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棉花种植面积测算确定 | ||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机购置补贴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 每年省里统一发布补贴标准 |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于15个工作日内集中兑付 | 0562-28777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