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文件要求,现将《淮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特此通告。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 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 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 成时间 |
1 | 关于印发《淮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及《淮北市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等程序 | 2023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