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3〕3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向全市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整治内容及受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项目决策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项目长期未完工或项目出现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项目招投标监管环节。违规干预、操纵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违规制定有倾向性招标文件和评分办法、违规评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项目实施管理环节。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挂靠或出借资质;暗示和指定由“意向”监理机构进行监理,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设计人员设计质量低劣、随意变更设计或变更手续不全;施工方偷工减料、建设质量低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项目验收走过场;不严格订立合同并认真履约;监理、检测等人员工作敷衍导致严重质量和安全问题;管理人员失职失责、失职渎职等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四)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环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拨款;财政资金长期闲置或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无合法合规依据拨款;虚假或擅自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挤占、侵吞、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五)项目依法行政环节。领导干部安排项目、资金打招呼、优亲厚友;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吃、拿、卡、要”;组织实施不力导致项目长期难以发挥效益;利用职权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六)其他问题。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审计、大数据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社会监督、群众反映并查实的,需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二、受理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街八古墩东一巷78号,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邮编430000。
2.电话举报:027-65683271。
3.举报邮箱:whntjsgl@163.com。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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