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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5-23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3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6日        

  

  2023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畜牧兽医行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生产稳中有进,动物疫情平稳,产业结构优化,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畜牧兽医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省委农村工作会议、2023年省委一号文件、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锚定稳生猪、扩牛羊、兴家禽、强龙头发展目标,肉类总产量57.5万吨,同比增长2.0%;禽蛋产量13.1万吨,同比增长5.5%。生猪存栏稳定在310万头左右,其中能繁母猪存栏33万头左右,生猪出栏558.65万头,同比增长3.0%;牛出栏34.78万头,同比增长4.0%,羊出栏40.11万只,同比增长10.0%;家禽出栏5169.0万羽,同比增长4.5%;蜜蜂、肉兔等特色养殖保持较快发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底线。

  一、全面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稳定生猪产能。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压实生猪产能调控任务目标,确保全市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合理水平,防止生产大起大落。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财政、用地、保险、信贷、环保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推动解决生猪生产堵点难点问题。加强国家、省、市三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动态管理,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分级建立生猪等重点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做好跟踪服务,指导大型生猪企业完善与中小养殖场户的经营模式,推进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推动肉牛肉羊增量提质。以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项目为抓手,稳步扩大基础母牛存栏,增加犊牛数量。加快高安、丰城、袁州肉牛,万载肉羊等优势区发展,引导养殖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推广牛羊改良技术,建设一批草畜配套的牛羊规模养殖场,提升管理水平。

  (三)做强做优家禽产业。实施好省优质地方鸡产业集群项目,推动上高富硒蛋鸡、袁州肉鸡发展,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加快肉鸡规模化养殖。依托龙头企业,转变养殖方式,提升丰城、樟树优质水禽基地。加强万载康乐鸡、丰城灰鹅等畜禽品种资源保种场的建设,推进畜禽种质资源商业化。

  (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争取蜂业高产高效示范项目,选育一批蜜蜂良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蜜蜂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蜜产品品牌。因地制宜发展肉鸽、鹌鹑、兔、梅花鹿等特色养殖业。

  (五)加强畜牧业综合产值调度。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府字〔2022〕45号)精神,加强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畜牧产业综合产值沟通调度机制,明确联络员,专人负责月报、季报、年报以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六)强化疫病监测排查。实施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完成动物疫病监测3万份。严格执行动物疫情快报、周报、月报制度,推进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和风险评估常态化。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排查网格化管理制度,压实乡镇、村组防控属地责任,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扎实做好疫病强制免疫。切实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实施春秋季动物防疫集中行动,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定期补免,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加快推进“先免后补”进度,规模养殖场户实现全覆盖。

  (八)推进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以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场的垂直传播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等为重点,加快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力争创建国家级无疫小区、净化场2个以上。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策略,保障县级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规范运行,规范调运监管,强化区内防控协同。

  (九)做好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制定畜间人畜共患病防治规划,实施畜间布病防治计划,强化监测净化措施,推进牛羊布病、饲养犬狂犬病、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组织消除县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监测,巩固消除成果。

  (十)加强疫情应急管理。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系统,分级建立应急防控专家委员会及应急预备队,修订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储备的原则,加强市、县二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保障。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报告、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值守制度。

  三、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十一)强化检疫监管。落实好省厅制定的全省官方兽医轮训计划,实施动物检疫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培训,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加快推进无纸化出证步伐,12月底前实现生猪产地检疫无纸化出证全市全覆盖,针对业务不熟、出错率高以及出证异常情况,对异常出证点位及屠宰场等工作关键点位开展“四不两直”巡查。加强动物及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动物标识使用管理。

  (十二)强化流通监管。加强畜禽运输防疫管理,落实车辆备案管理、落地报告查验等制度,大力推广应用“牧运通”系统。落实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日常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猪调运行为,确保无外疫输入。

  (十三)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对市纪委市监委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监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巩固整改成果。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场车辆、工具、场地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指导规模养殖场户配备病死畜禽暂存冷库,推行“点对点”收运。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出售、收购、加工和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十四)强化屠宰行业监管。开展畜禽屠宰管理规范年行动。实施畜禽屠宰行业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畜禽入场查验、产品出场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全面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压实驻场兽医监管责任,严格屠宰检疫和驻场监管。开展屠宰环节质量风险监测,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十五)强化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实施新版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督促指导兽药生产企业全面完成新版兽药GMP改造,对兽药网络经营进行专项整治。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兽用疫苗和原料药全流程追溯信息上传率100%。配合省厅开展兽药跟踪抽检和飞行检查,督促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质量规范要求运行。

  (十六)强化养殖环节用药监管。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开展“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覆盖面30%以上,创建一批“减抗”达标养殖场户,总结提炼一批畜禽养殖“减抗”典型案例。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和用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和禁用药等违法行为。强化用药安全宣传和培训。

  (十七)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饲料生产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加工工艺、安全生产、质量管控、饲料标签等进行全面排查,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整改提升,清理一批生产条件差、长期停产或者已经转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配合省厅开展饲料质量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提升早期发现能力。深入整治养殖环节“瘦肉精”问题,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四、全面提升融合创新水平

  (十八)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以设施养殖为重点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场。开展设施畜禽养殖技术模式集成推广,加快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应用,建设智慧牧场,提升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水平。

  (十九)优化提升屠宰加工能力。引导屠宰加工企业,配套完善分割加工、冷藏冷冻、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开发特色产品。培育壮大畜牧业龙头企业,引导养殖、饲料龙头企业向畜禽产品加工延伸,打造产加销一体畜牧产业基地。推动一批新建改扩建现代化畜禽屠宰加工项目建设,指导屠宰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工艺提档,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和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场)。

  (二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督促养殖户建设堆肥场,推行“粪污堆肥腐熟还田”的循环利用模式;督促规模养殖场对现有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与周边种植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积极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粪肥还田效率。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年度计划。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99%以上。

  (二十一)开发利用饲草料资源。开展豆粕减量替代行动,加强低蛋白日粮和豆粕替代技术攻关,大力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组织开展豆粕减量替代试点,总结推广豆粕减量替代典型案例。启动实施增草节粮行动,开展市内饲料资源调查,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及特色饲草资源,推进人工牧草、青贮玉米和苜蓿等优质饲草种植。鼓励生物饲料、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饲料转化率。

  五、全面提升保障服务水平

  (二十二)推进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农字〔2022〕72号),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强化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摸清底数,找出差距和短板,有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确保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力量。

  (二十三)加强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支持2个县开展兽医实验室改造升级和乡镇动物防疫检疫设施完善。加快中央投资动保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完成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扩建项目建设任务。指导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完善防疫设施条件。

  (二十四)引导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社会力量为小型养殖场、散养户提供畜禽免疫、诊疗等服务。规范第三方兽医实验室检测行为,指导“先免后补”免疫效果评估、畜禽调运检测等业务开展,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

  (二十五)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贯。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宣传贯彻活动,分区域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专题培训。梳理编印畜牧兽医有关政策,通过培训、大宣讲、明白纸、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进基层、入场户的宣传力度。

  (二十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开展畜牧兽医行业行政审批,推进饲料兽药、动物检疫出证等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异地通办。加强畜牧兽医行业专家队伍建设,提升专家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进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七)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建立健全屠宰环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饲料兽药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落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采样、储运、保藏、检测、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积极做好畜牧业防灾减灾,加强畜牧业灾情调度,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和生产恢复工作。

  (二十八)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中堵点卡点问题,找准行业短板弱项,科学谋划畜牧兽医工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行政审批、资金项目、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防范畜牧兽医领域廉政风险。强化行业指导服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附件:2023年宜春市各县(市、区)主要畜禽生产指导性目标表 

  

  县(市、区)

  生猪出栏数(万头)

  牛出栏数

  (万头)

  羊出栏数(万只)

  家禽出栏数

  (万羽)

  袁州区

  90.64

  3.30

  4.05

  610.50

  奉新县

  21.50

  1.60

  1.10

  80.50

  万载县

  68.20

  2.95

  17.78

  345.00

  上高县

  85.44

  2.62

  1.01

  535.00

  宜丰县

  32.26

  2.01

  2.35

  358.00

  靖安县

  6.40

  0.15

  0.72

  73.00

  铜鼓县

  5.10

  0.10

  3.20

  60.00

  丰城市

  84.46

  11.31

  2.00

  1800.00

  樟树市

  71.10

  4.24

  5.90

  776.50

  高安市

  93.55

  6.50

  2.00

  530.50

  全市合计

  558.65

  34.78

  40.11

  5169.00

   

    


原文链接:http://nyncj.yichun.gov.cn/ycsnyncj/tztz/202304/82c99eba81f442b2b92e4ce78ebe49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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