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至19日,为高质量做好《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带队赴阜阳市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阜南县、阜阳市分别召开由政府及有关部门、省人大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同与会人员就农村能源领域立法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先后深入阜南县林海生态技术有限公司田集林海站点、鹿城镇冷庙村四季旺家庭农场等开展实地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及农村沼气用户代表现场交流,详细了解了项目建设、运行、使用有关情况。
通过调研,吴斌对我省农村能源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沼气、生物天然气以及小型光能、风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将对弥补农村用能短缺,改善农村用能结构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他表示,近年来,阜南县为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满足群众对生态宜居的需求,着力打造农业有机废弃物全利用、县域利用全覆盖、复合利用全循环的“三全”模式,在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趟出了一条践行“两山”理念,发展农村能源的后发赶超之路,引领全省农村能源发展,值得大力宣传和积极推广。调研组将及时梳理吸纳市县关于《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积极稳妥推进修订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能源总站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