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湘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生物育种研发应用,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种、非法使用、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以“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为基本遵循,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不断健全全市农业转基因监管体系队伍,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切实做到:试验、生产、加工、贸易各环节生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辖区内科研单位、试验基地、制种基地、加工企业检查抽查覆盖到位;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许可等政务服务办理到位;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到位。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采取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转基因研究试验全程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已经依法批准,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问题较多的基地,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对管理规范的基地,可减少检查频次。
(二)严格品种审定管理。按照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品种试验过程中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
(三)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要求,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制种播种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查,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
(四)严格进口加工监管。强化加工企业审查,全面核查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向所属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严把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发放关,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做好标识。
(五)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拓宽宣传渠道,通过专题学习、发表署名文章、制作科普作品等方式,解读相关政策,普及转基因知识,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同时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每年至少开展1次单位内部宣传培训,在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技人员培训课程中增加转基因特别是生物育种相关内容,加强农业转基因科普队伍建设。
三、监管责任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大田苗期抽检、进口加工等环节监管。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分工分别做好种业监管、执法工作。有关单位、科室应注重工作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要督促各自行政区域内相关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主体自我约束和管理。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制种亲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二)强化属地管理。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监管执法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培训宣传,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明确关键措施,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严查案件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监管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五)抓好信息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5月上旬上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6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12月5日前报送本地区监管总结及附件3。联系人:贺贞斌;电话:58570462;邮箱:xtskjk@163.com。
附件:1.湘潭市农作物苗期快速检测指标分配表
2.农作物苗期快速检测表
3.县市区快速检测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