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1〕40号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
开展2021年度补贴机具抽查核验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按照《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我中心定于12月6日-10日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补贴机具抽查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核验要求
由市农机中心组织人员对2021年度补贴机具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核验,核验工作按照《三明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试行)》要求进行。同时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抽查人员分组
第一组: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
成员:甘岱瑞、蔡学峰、郑小华。
第二组:三元区、永安市、大田县、沙县区、尤溪县。
成员:张春良、付祥风、邓光炳。
三、相关要求
各组抽查人员应如实汇报发现的问题,听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填写《补贴机具核验表》,提交抽查报告。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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