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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全市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5-14 作者:佚名

  

  

  

  明农机〔2021〕42号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1〕74号)和福建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认真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现将做好全市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农机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农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具体工作计划要点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各县(市、区)要结合农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组织力量,深入拖拉机培训机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业机械停放集中区域、农机作业重点消防场所等农机使用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场所),开展展农业机械使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检查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等农业机械驾驶员是否按照安全规程操作排查治理;二是对从事田间收获、脱粒、运输易燃品等作业的拖拉机是否配备灭火器排查治理;三是对谷物联合收割机作业区域内是否严禁吸烟和明火排查治理;四是对插秧机作业过程中是否禁止吸烟和出现明火排查治理;五是对农业机械停放集中区域是否配置消防器材排查治理;六是督促对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等农业机械的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检修。

  各县(市、区)要重点突出以上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6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全时段整治与宣传工作具体计划安排,明确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农机作业时段,与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消防整治的具体工作任务,做到明确整治具体时段、明确具体任务事项,明确整治机具、明确整治企业(场所)、明确责任人,全面部署,广泛发动,有序扎实推进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26日至3月15日)

  按照具体工作计划安排,适时深入农机使用消防安全的企业(场所),全面开展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情况,重点突出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一是县级农机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本辖区农机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地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情况。二是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负责人员,按照制定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同时要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跟踪督促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发现的农机使用消防安全隐当场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附件1),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农机使用火灾隐患。

   (二)强化农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农机使用消防安全宣教活动,利用警示牌、明白纸等传统方式以及微博、微信等手机媒体对农机使用消防安全特定群体,对农机使用消防安全进行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

   (三)加强机关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所属单位、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办公室冬季大功率电器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消防喷淋头等设施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有序、文明停车,整治消防通道占堵问题,彻底堵塞內部消防安全漏洞,坚决防止机关火灾事件发生。

   (四)及时报送整治情况和“四个清单”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项工作人员,做好整治工作信息收集整理,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分别报送当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3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江凌宁,电话:8265275,电子邮箱:sm8265275@163.com)。

  

   附件:1.全市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销号、责任清单

   2.全市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汇总表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市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销号、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日期:年月日

  

  序号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隐患

  类别

  整改时限

  整改单位

  整改责任人

  是否销号

  

  

  

  

  

  

  

  

  

  

  

  

  

  

  

  

  

  

  

  

  

  

  

  

  

  

  

  

  

  

  

  

  

  

  

  

  

  

  

  

  

  

  

  

  

  

  

  

  

  

  

  

  

  

  

  

  

  

  

  

  


  附件2

  全市冬春农业机械使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行业领域

  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总数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指导服务情况

  隐患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问责情况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限期整改

  停产

  停业

  整改

  取缔关闭

  

  罚款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联合惩戒

  约谈

  通报

  组织开展情况

  参加

  人员

  检查单位和场所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其中

  执法

  服务

  其中

  专家

  服务

  (个)

  (个)

  (个)

  (人次)

  (家)

  (项)

  (项)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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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

  (家)

  (万元)

  (家)

  (家)

  (家)

  (家)

  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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