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和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和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拖拉机报废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机〔2013〕379号)等规定,闽04/30966等10台多功能拖拉机、闽04-3120N等186台手扶拖拉机,将予以注销(详见附件)。请机主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将拖拉机送交农机回收单位回收报废,并到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监督管理股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将注销其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联系电话:6330551。
附件:尤溪县2021年12拖拉机报废一览表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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