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2〕3号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新增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名录公布如下: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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