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2〕6号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实现春季农机化生产“开门红”,根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加强冬小麦田间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和全市春季农业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关于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农机化生产服务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把春季农机务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选派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检查农机春耕备耕情况,抓好作业机具落实、机插(播)面积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落实春耕备耕工作。同时,要积极宣传购机补贴政策,促进政策落实;适时开展培训,推广应用农机化节本增效新技术、新机具;认真组织策划春季农机化生产宣传报道,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春耕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要加强春耕技术保障工作。一是要成立专家指导组,积极开展机插育秧、机插同步侧深施肥、精量穴直播、无人机飞播等新技术、新机具的技术宣传和指导服务。二是要指导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各类农机具,确保春耕时农业机械正常运转。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各类农机具、零配件和油料的储备与供应。四是加强技术推广培训,活用微信群等新媒体,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推送农机检修保养、安全生产知识、农机实用技术指导等信息。五是切实做好春季农机化生产调度的组织工作,有序实施农机跨区作业证书发放工作,保障作业车辆顺畅转移。六是推行线上服务项目对接,积极推广应用数字农机服务平台,引导农机服务组织通过平台承接各项订单作业和托管作业。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春耕时期是农机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县(市、区)要针对春季农机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春季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要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开展农机安全督导服务,及早部署好农机检验工作。要加大多功能拖拉机报废清零力度,保障春季农机安全生产。
四、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农机春耕备耕进度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按时报送作业生产进度,并在春耕结束后,及时报送春季机械化生产小结材料。
五、开展督导服务
为督促指导以上各项工作的落实,市中心决定成立春季农机化生产督导服务组,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服务。
(一)督导服务区域及人员分组情况
第一组:三元、永安、大田、沙县
人 员:张春良、蔡学峰、陈平
第二组:尤溪、将乐、泰宁
人 员:甘岱瑞、江凌宁、邓光炳
第三组:明溪、清流、宁化、建宁
人 员:付祥风、温鹭岩、傅伟平
(二)督导服务时间
2022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各督导服务组要深入基层,走访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详细了解农机春耕备耕情况,认真听取基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并做好总结。
2.督导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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