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2〕10号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农机安全宣传与普法活动的通知》(闽农机技〔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2022年农机安全宣传与普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抓好落实。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2022年农机安全宣传与普法工作要点
2022年,三明市农机安全宣传与普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持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创建“平安农机”为抓手,增强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着力提高安全风险防控、事故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一、宣传内容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农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主要宣传农机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知识,农机维护保养与农机安全操作常识,农机及机库棚消防安全知识,农机事故防范知识,遇险时避免事故发生与降低事故损害知识,农机事故自救与互助救援常识等。
二、活动形式
围绕有效防范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清零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一)开展安全宣传专项活动。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事季节,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期间,在元旦、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汛期、恶劣天气等重要时段,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在重要农时、重大节假日,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向农机手发送安全提醒短信、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提醒农机手谨慎驾驶,严禁违法载人等行为,有效防范农机事故。
(二)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进农机生产经营组织、进农村学校、进乡村、进农田场院(茶园果园与农村集市)、进农户”等“五进”活动,向农民群众、农机手、学生等宣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人人懂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202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关注农机安全氛围。
(四)开展严禁违法载人警示教育等专题活动。围绕安全发展主题,持续开展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逾期未报废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政策,大力开展“五个一”(一封信、一条短信、一份宣传单、一堂教育课、一场图片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多功能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防范大风险、严防大事故。
(五)打造农机安全宣传新阵地。结合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农机合作社,参照2021年省农机技术中心发放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手册》有关“农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指引”,在农机较集中的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机安全教育新阵地,增强农机服务组织的自我教育能力。2022年,市级至少打造1个农机安全宣传阵地示范点,每个县至少打造1个农机安全宣传新阵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与普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形式,增加宣传教育经费投入,编印各类宣传资料,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升人人讲安全氛围。
(二)认真谋划,落实落地。要结合时序节点做好周密计划安排,市级制定年度农机安全宣传要点,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根据农机生产季节时序时段与重要时间节点特点,细化季度、月度宣传教育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宣传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方式、措施、与责任人。把握宣传教育时机,做到时序有机衔接,抓住关键节点,即全面细致,又突出重点。
(三)认真总结,推广经验。要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各项工作的具体记录,建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过程相关文书与影像、图片、文字等资料档案;及时挖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适时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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