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机〔2022〕16号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的贯彻落实要求,全力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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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安委办〔2022〕3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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