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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5-14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农机技〔2022〕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 “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38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以集中宣讲、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形式, 将学习向基层延伸。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结合农机行业特点,开展“一把手”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处置应急演练活动和培训等,强化源头治理、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和安全生产“公开课”等活动,倡导农机服务组织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落实《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明农机〔2022〕17号)要求,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地;深入田间、场院、农机服务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检验标准,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农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等。认真落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2〕147号)精神,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切实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发送至市农机中心监理科邮箱。

   三、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提升农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组织参与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基层农机手、农机大户与合作社等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组织开展的线上答题活动,将农机安全生产相关的技能和理论知识等内容直接传递给农机手,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要做好组织协调动员工作,每县(市、区)至少组织30名人员参加线上有奖答题活动(三元区20人),并及时上报参加答题人数。6月1日-6月20日,参与人员通过中国农机推广网(微信公众号)、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和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在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等活动,向农机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机手等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知识;通过现有的网络平台宣传安全性好、可靠性高、适用性强的最新配套农机化技术,解答农民群众疑问,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6月16日,市农机中心将与尤溪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在洋中镇开展全市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手机、宣传栏、宣传画、明白纸、宣传车等载体,扎实开展“进农机服务组织、进农村学校、进乡村、进农田场院(茶园果园与农村集市)、进农户”等“五进”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参与者守法意识与安全意识。

   (四)开展严禁违法载人警示教育等专题活动。围绕着“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持续开展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逾期未报废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政策,防范大风险、严防大事故。

   (五)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机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积极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参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应急演练,增强农机消防和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月16日,市农机中心将联合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在洋中镇后楼村开展全市农机应急演练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营造氛围。县(市、区)要广泛开展活动,将农机安全宣传系列材料发放到基层、发送到农民手中。要充分发挥网络等各类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农机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信息报送。6月,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和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开设专栏,刊登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的新闻报道、人物风采、隐患排查治理进展、监督管理经验介绍等。各县(市、区)要明确1名联络员(见附件3,请在6月2日前报送),及时报送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要求见附件2);6月22日前,报送《三明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傅伟平,联系电话:8265275,邮箱:sm8265275@163.com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2.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报送要求

   3.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4.福建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附件1: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docx附件2: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报送要求.docx附件3: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x附件4:三明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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