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黑土地保护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已颁布实施3年,但配套措施推进缓慢,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截至督察进驻时,省级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仍未完成编制,黑土地保护责任考核和督察工作体系还不健全,黑土地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质量标准和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配套制度均未建立。”问题。白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结合环境保护的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查摆与分析,认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准确深刻,符合实际。白城市农业农村局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认真地进行了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黑土地保护制度,有效落实保护措施。
二、整改措施
(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和视察吉林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使之造福人民。
(二)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工作。
(三)2022年12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制定并印发《白城市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2021-2025年)》,建立市县两级黑土地档案,完善黑土地保护制度体系。
三、做法效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方案》,成立白城市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白城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黑土地保护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和白城市农田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黑土地保护相关工作。2022年5月2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讲话精神、《黑土地保护条例》《吉林省黑土地实施意见》《白城市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同时各县(市、区)也同步组织开展了学习。 白城市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印发《白城市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022年,省里下达给我市的保护性耕作面积546万亩,实际推广676万亩。2021年10月份,镇赉县召开保护性耕作秋季秋收现场观摩会,并在全县西部旱田区秸秆禁烧暨离田工作部署会上对保护性耕作进行再部署,秸秆离田要保证保护性耕作的技术要求;洮北区召开 300余人参加的秋季保护性耕作现场会;通榆县在苏公坨乡召开秋季保护性耕作机具演示会,为2022年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白城市各县(市、区)按照“夯实基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土地产出能力。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为40万亩,截至2022年末,全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0.73万亩。
3.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白城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签署了《共同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框架协议》,在白城市联合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建设白城市黑土区盐碱地高效治理示范区。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所在镇赉县四方坨子建立水田高产高效种植模式与稻田养殖模式示范区1万亩;在大安市红岗子乡万发村建设盐碱地水田“良田+良种+良法”三位一体高效治理示范区1万亩;在洮南市大通乡建设低产盐碱旱田改良及高效利用示范区0.7万亩;在洮北区到保镇建设退化草地恢复与生产力提升技术示范区0.3万亩;在大安市姜家甸草场建设轻中度退化草地恢复生产力提升技术示范区0.3万亩;在大安市牛心套保苇场建设盐碱湿地“稻—苇—鱼/蟹—菇”立体高效复合生态农业模式示范区1万亩。通过一年多的努力,示范区取得可喜成果。
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5月17日,凡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翟洪凯联系电话:0436—333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