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我局组织人员对阳谷县聊城市为民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莘县兴牧养殖服务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馈至聊城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
单位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
邮编:252000
监督电话:0635-8287151
电子邮箱:lcxmyzk@lc.shandong.cn
附件:兽药GSP现场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2批)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