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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4-09 作者:佚名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10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3个方面7个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局党组认为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不够自觉和有力;职责履行不到位,在推动乡村振兴和服务融入黄河国家战略上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干部作风影响黄河国家战略工作落实落细等问题,完全符合市农业农村局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仅是市委要求,也是推进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难得机遇。局党组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对全局整改工作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动作,以严和实的精神,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明确目标责任,细化整改分工。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解责任,分别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2022年11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自身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明确了整改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

  (四)认真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党组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专题会议,陈广良同志多次强调、多次安排部署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党规党纪,找差距、定措施、补短板、建机制。党组书记先后与分管局长及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经常请示和接受指导,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按时向市委巡察办上报整改台账完成情况。

  (五)强化成果运用,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始终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全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有力契机,从严落实“六项纪律”,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靠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治理源头。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不够自觉和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传达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1月29日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作为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梳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学习资料,印发专题学习通知,组织局系统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进行专题学习。

  (2)针对“未严格落实学习要求”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10月24日对各党支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交流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10个党支部于11月底前已全部完成学习研讨;二是重新收集整理集中编印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主持召开的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相关学习材料,局党组书记于2022年11月29日主持召开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相关内容,所有参加集中学习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逐人进行了交流研讨。

  2.关于“组织领导本部门、系统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用心不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视程度不够,在工作谋划、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等环节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1)针对“工作起步慢半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各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密切关注上级关于黄河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增强工作主动性,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落实推进措施,强化督导调度,按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高效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

  (2)针对“领导责任未真正落地”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分别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局党组会,于12月2日、12月14日召开专题会,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分析、督促落实巡察整改,推进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扎实有效,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更好的促进农业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二是2022年12月7日制定了《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定期会商工作方案》,推动建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会商,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2023年1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2022年度工作进展,研究会商2023年度工作重点,将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过程重点推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3)针对“统筹合力未形成”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2月6日修订了《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枣庄市乡村振兴局)进一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厘清科室(单位)工作责任,明确各自的“责任田”。二是对我局2022年前三季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进行 了通报,增强科室之间业务沟通,形成科室之间工作合力。三是2022年12月15日,我局就牵头的重点工作邀请其他配合部门召开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就我局牵头的工作与其他配合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同时通过建立微信群、互存联系方式形成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4)针对“个别职责任务不清”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各区(市)从实际出发,根据水源情况和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要求,在高标准项目设计方案时主动对接水利部门,充分了解项目区内现有坑塘、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现状,结合现状进行方案设计。2019至2021年,我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6个,在地下水匮乏的项目区内建设坑塘、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51处,充分利用地表水源,有效解决了项目区内的农田灌溉难题。

  (二)“职责履行不到位,在推动乡村振兴和服务融入黄河国家战略上有差距”方面

  1.关于“未始终绷紧粮食安全生产这根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不足,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给农业插上科技翅膀’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在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关键以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上欠缺居安思危的清醒认识和创新驱动的责任担当”问题

  (1)针对“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治工作缺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农业农村系统相关人员收听收看省厅组织的耕地用途管控培训班,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和“非粮化”知识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共同印发《关于推进2022年第三季度耕地不合理流出等问题整改的通知》(枣自资规字〔2022〕93号),明确相关政策依据和职责分工,形成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持续推进整改。督促指导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克服缺乏技术装备、专业技术力量等实际困难,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对“非粮化”图斑进行定位,进一步现场核实、甄别,分类推进整改,整改了一批“非粮化”问题,并持续推进。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落实镇街国土、住建、农经等多部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为农民群众申请宅基地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等工作。我市2022年省提图斑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问题线索69件,其中高新区11件、滕州市9件、薛城区37件、山亭区3件、市中区1件、峄城区8件。目前6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调查完毕;四是激励农民种粮,遏制“非粮化”。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粮食生产稳定度考核,压实各区(市)发展粮食生产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自觉。规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三批次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共3.8亿元;投入1500万元,实施小麦良种优惠统一供种150万亩,让种粮农民得实惠增干劲。扎实推进2022年秋季小麦播种,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全市完成小麦播种面积210余万亩,保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五是下发了《关于对全市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的通知》,各区(市)按照要求完成了摸底工作。下一步,一是做好新立项项目的监督指导,防止出现在“非粮化”区域实施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细化责任分工,形成高效推进、即知即改的整改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和发现“非粮化”问题并加快整改。落实落细惠农补贴政策,深入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激励农民种粮,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六是我市耕地面积在310万亩左右,单季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210万亩左右,截至2021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累计建成面积在245万亩左右,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已基本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根据摸底情况,2019至2021年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确实有部分区域种植了果树,特别是果树种植面积较大的山亭区、台儿庄区。2022年,在下达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时,已明确要求不得在“非粮化”区域立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针对“农田灌溉设施建后管护监管薄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市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已结束,整治期间共排查灌溉机井13352眼,全市各级先后投入资金400余万元进行整改,恢复正常使用机井523眼,改善农田灌溉面积25万余亩;二是与市城乡水务局联合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拉网式排查整改工作已完成,共排查项目216个,存在问题的项目21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和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经积极争取,2023年,市财政将安排100万元以上的奖补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情况纳入市对区(市)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3)针对“农田项目资金拨付督促无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定期调度,督促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据最新调度情况,2021年度项目资金拨付率已达58.67%;二是2022年11月29日,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涉农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千方百计保障资金支出;三是对2021年及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率达不到要求的,在市对区(市)2022年度乡村振兴考核中按比例进行扣分。

  (4)针对“推进科技创新和种业振兴欠作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农科院成立科研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已经连续5次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2022年11月18日专门召开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工作专题会议,重点提升科技创新意识,研究如何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二是结合国家和省、市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2022年11月29日市农科院出台了《激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暂行管理办法》;三是市农科院继续加快育种进程,加大南繁育种力度。11月上旬选派了两名同志赴海南,全面开展南繁加代育种工作;四是加强同省内高等院校联系与合作。12月中旬之前市农科院6个业务所均以不同形式完成了对接任务;五是市农科院年度内承担的市级财政“种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已经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科研和育种工作条件进一步提升;六是市农科院于11月29日研究通过了《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暂行管理规定》。在论文发表和专利申报方面,鼓励科研人员结合自身专业,通过科学试验和创新性研究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严格论文发表申报审批和专利申请事前评估制度,抵制单纯为职称晋升而开展的低水平学术行为;七是梳理了2019年以来获得的12项科技成果。除了4项学术性成果和2项实用价值不高的合作科技成果不适宜在生产一线示范推广外,其它6项成果均又编印了技术操作规程或明白纸,在今后的技术推广活动中加以推广应用;八是鼓励业务所和全体高级职称人员长期坚持对接农业企业和经营主体,有针对性开展各项技术服务;九是市农科院同市棉花原种繁育场党政班子或主要领导开展了多次工作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推动市棉种场回归主责主业。9月30日原承包合同到期后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将330亩耕地用作科研繁种用地,现在已经实施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升级;为充分发挥土地和技术人员的价值,现有职工全员参与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应用,以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5)针对“推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成效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准发力狠抓产业培育。对链内现有企业进行认真梳理,鼓励引导增资扩产,盘活存量、做大总量、做优增量。截至目前,全市高质高效农业产业链企业发展到332家,较2021年增加61家,营业收入实现200亿元,同比增长8.1%。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33家,较2021年净增28家,实现营业收入356.1亿元,同比增长2.1%。全市高质高效农业产业链在库“四上”企业总数为124家,较2021年底净增21家。今年以来,全市已认定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2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个,全市取得国家级产业链标志性成果13个、省级27个,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数量和产业链培育标志性成果圆满完成任务目标。高质高效农业产业链排名由第九名升至第七名。二是着力破解瓶颈制约。立足全市农业产业资源优势,构建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模式,发挥集聚效应,连片成方,全力打造蔬菜种植、畜禽加工、健康食品、高端兽药等产业集群。建立《全市高质高效农业重点项目台账》,对重点项目落实跟踪推进,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高效快速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做好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与推介工作。在认定市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企业参加重要展示展销活动,让特色农产品走出枣庄,走向全国,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四是狠抓重点项目招引。深化招商引资“争高”意识,依据《枣庄市2022年高质高效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市局成立的两个招商引资小分队,筛选一批具有投资潜力的高质高效农业产业招商项目对外宣传推介;借助市场化力量,做好“以企引企”“以商招商”工作。截至目前,市级直接招引签约过亿元项目15个,总投资82.34亿元;新开工过亿元项目21个,总投资37.8亿元。

  2.关于“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力度偏弱”问题

  (1)针对“统筹能力不足,走在前列意识欠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压实各考核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拉出责任清单,函告各责任单位,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乡村振兴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调度,召开考核调度会等,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加强农业农村系统的督导调度,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精准调度局机关各科室承担的考核指标,动态掌握各指标进展;三是加强对上沟通。督促考核有关责任部门对上沟通,及时将经验典型、亮点工作总结上报,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考核责任部门加强对上汇报力度,多得到省里支持;四是为统筹协调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了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进一步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五是强化工作推动,在全市继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指导区(市)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各项整合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和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的协作配合,在全市先后开展了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城乡环境大扫除 干干净净过大年”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六是加强督导检查。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督导力度,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开展暗访,推动各区(市)深入开展“秋冬战役”。五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考核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值及增长率考核指标调整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和营业收入2项数值较2021年均实现正增长即得满分。2022年我市2项数值均实现正增长,预计得满分。六是2022年度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标准中已将“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及增长率”删除,不再考核。

  (2)针对“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强村计划差距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部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12月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枣庄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2021—2023年)》中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配合的相关措施,对下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进行部署,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挥交易平台作用,推进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加快农村资源资本化进程,增加村集体财产性收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联结机制。持续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发展边角经济,建立集体和群众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双赢。二是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情况数据汇总。逐村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台账,具体到资产、资源以及承包方、承包金等。全市累计规范发包12.6万亩机动地、434万平方米废弃校舍厂房,带动集体增收过亿元。该项工作在巡察期间已整改完成;三是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资产资源底数不清、运营处置不规范、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抓手,以搭建三资数字化监管平台为突破,以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为提升,“三管齐下”构建农村三资监管新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清理不规范合同2142份,规范经济合同834份,收回被侵占的土地资源1533亩,收回被侵占的固定资产113处,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欠款194万元。通过筛查整改、建档立制等一系列推进措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进一步透明化、合同管理持续规范;四是引导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规范出的闲置资源资产,进行大力盘活利用,及时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农村资产资源出租(转包)等各类信息,通过公开竞争的形式承包经营,提高农村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促进集体经济增收。现已举办10余场农村集体资产网络竞拍现场观摩会、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现场竞拍观摩会,对农村闲置土地、水塘等进行公开竞拍,促进农村集体闲置资源规范处置。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竞拍农村集体闲置资源资产482万元,成交额785万元,溢价率33%,其中市中区税郭镇师山口村25亩鱼塘14年经营权,从底价每年每亩600元加价至以每年每亩3250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高达442%。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杜绝了“亲情价”“人情价”,最大限度保障农村“三资”保值增值,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长效机制。五是11月10日向各区市下达了《关于调度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基金的通知》,各每个区(市)按照枣庄银行准入标准精准推荐1名拟授信对象。12月6日与枣庄银行对接了新推荐的7名客户,目前已经成功发放2笔。与枣庄银行共同设立枣庄市产业基金项目库,对前期推荐未发放客户进行定期筛选,待符合条件时发放。六是发展边角经济。充分盘活农村房前屋后、沟渠路旁闲散的集体土地发展“边角经济”,村集体、群众以土地、劳动力入股,建立“订单收购+利益共享”模式。据统计,全市适宜发展“边角经济”的镇街有44个,共245个行政村,有闲散土地总面积520余万平方米,发展种植果品、药材、苗木、花卉等110余万棵。该项工作在巡察进驻时已完成33个镇街的闲散土地摸底登记工作,在巡察期间对巡察提出的未完成闲散土地摸底登记的11个镇全部完成了登记造册,全市适宜发展“边角经济”的44个镇街245个行政村的闲散土地全部完成摸底登记工作。

  (3)针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被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峄城区两个安置区已于7月份按照省专班销号流程完成销号。市委农办将继续统筹抓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一是对已建成的安置区进行认真排查,定期做好督导调研工作;二是做好安置群众的后期服务工作,解决安置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加强对城镇开发边界外安置区的管理,新建安置区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审批。

  (4)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安排区(市)将所有衔接资金与项目进行匹配关联,6月份完成资金项目匹配率100%,已即知即改。全力以赴推进衔接项目资金落实,自4月份开始,每月至少两次到资金进度薄弱的区(市)调研督促,11月底,局长亲自到徐庄镇督促资金拨付工作。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区市下达约谈提醒函,把压力传导到各级责任主体,力争区(市)领导支持,克服财力困难状况,把有限资金优先保障衔接项目。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主体,优化项目程序,提升项目建设效率,为资金报账支出奠定先决条件。通过双管齐下,双向着力,截止12月底,全市顺利完成省定衔接资金支出节点目标,报帐率达到100%;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落实“红黄蓝”项目预警,坚持重点项目领导帮包,健全项目实施全流程管理,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2022年全市实施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301个,已全部完工。2021年跨年度项目薛城区沙沟镇张庄村旅游民宿项目、山亭区3个项目已完工验收并实现预期收益。全力谋划2023年项目库建设,指导区(市)“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谋划一批惠长远、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项目,完成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全市储备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325个,总投资6.36亿;三是细化“齐鲁富民贷”工作方式,持续广泛宣传发动。以熟悉政策内容、熟悉相关要求、熟悉办理流程,会宣传、会讲解、会解疑释惑、会指导办理的“三熟四会”为标准,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同时细化宣传方式,把政策给农户讲细讲透,把解决农户担保难、贷款贵、额度小三个难题的惠民政策优势宣传到位,确保“齐鲁富民贷”政策家喻户晓。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网格员“人头熟、情况熟”的铁脚板作用,对一般农户金融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贷款对象无遗漏,并将摸排情况及时共享给银行机构。乡村振兴部门、银行各网点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研究工作推进措施,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周研究、旬调度、月通报”方式,提高放贷工作的实效性。12月1日,联合市财政、农业农村、工行枣庄分行,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齐鲁富民贷工作的通知》,确定增加工行枣庄分行组织开展齐鲁富民贷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齐鲁富民贷2.02亿元。

  3.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需要强化”问题

  (1)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亟待完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滕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当地光大电厂达成焚烧处置协议,于2022年8、9月将前期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处置完毕;二是继续推进回收体系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市级投入资金20万元,推动基层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台账和回收装置,持续开展回收处置工作,保持运转顺畅。各区(市)回收主体、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市局网站上进行公开;三是加快处置、加强监督。督促各(市)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送往处置。2022年各区(市)共处置142.56吨。市局派人在废弃物入厂焚烧前进行现场抽样查验,已经抽验15车次;四是调动积极性,提高回收处置率。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处罚等措施,引导督促压实经销商、经营门店开展回收;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代收工作成效明显的经销商、经营门店给予适当奖补,鼓励进行有偿回收、优惠换购等,引导农户交回包装物;五是计划于2023年春季开展冬小麦病虫害“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提高用药效率,减少农药和包装废弃物产生量;三是2023年继续争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回收处置工作,巩固和促进常态化回收;六是加强动态监管,持续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列入重点监管事项,促进有效回收。

  (2)针对“推进农膜回收工作乏术乏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全市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摸底调查。印发《枣庄市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格部署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整市推进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利用市级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试点建设农膜回收站点6处,由市级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主要覆膜基地开展集中清理、贮运和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废弃农膜600余吨。利用省级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项目,稳步扩大农膜回收站点覆盖面,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废弃农膜固定回收站点达16处,已完成站点规划,具备收贮能力,基本建成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在春耕备耕、秋收秋种等关键农时季节,因地制宜规划设立临时废旧农用薄膜弃置、储存场所180处。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依托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项目,支持保障回收站点日常维护运行,加强对废弃农膜回收固定站点(中心)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建立回收档案,切实发挥收储作用,做到废旧农膜应收尽收。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加强农膜污染防治宣传,在全市分发《地膜污染防治系列挂图》,在部分覆膜基地悬挂宣传条幅,结合高素质农民和农技人员培训,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培训,宣传地膜科学使用和替代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

  (3)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项目带动,主动治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投资5000余万元的峄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完成招标、启动实施,对峄城区21家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2022年市财政安排240万元畜牧项目资金,用其中210万元用于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及养殖环境改善,在全市建设21处美丽生态牧场,累计达到151处。二是强化技术指导服务,规范治理。成立3个专家工作组,赴养殖场户重点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等指导服务。全年累计派出专家120人次,指导养殖场户45场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其中市级检查重点为规模养殖场,区级重点为养殖专业户,镇(街)、村级重点为散养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级共开展联合检查3次,发现问题10余个,其中畜禽粪污直排问题1个,均已督促完成整改。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列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分值2分。四是强化建设资金督导落实。为督促滞留区(市)财政的194万2021年度美丽生态牧场建设资金尽快拨付到位,2022年8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以乡村振兴工作通报(第11期)的形式要求相关区(市)尽快拨付滞留资金。11月28日,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督促拨付2020年以来美丽生态牧场、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资金的通知》,进一步督促相关区(市)拨付滞留项目资金。12月14日下午,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张晓亮带领畜牧渔业科负责人到市财政局与分管负责人进行沟通对接,由财政局有关科室进一步调度督促,但由于区(市)财政普遍面临“三保”压力大,滞留相关区(市)财政的194万资金迄今未能拨付到位,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到有关区(市)再行督导,全力争取滞留项目资金尽早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干部作风影响黄河国家战略工作落实落细”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实”问题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于12月12日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局党组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钢同志出席会议指导,局党组对2022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存在问题和不足,并研究了下步工作措施。党组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和《中共枣庄市纪委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两清单一台帐”的通知》(枣纪[2022]99号),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对局机关重点科室、事业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各重点科室、事业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没有发现重大问题;三是加强对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相关制度规定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机推广中心已于2022年初停用专项资金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社保费。市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制定了《枣庄市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余专项资金(10.05723万元)分配给滕州市界河镇5万元、滨湖镇5.05723万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建设,其中,界河镇5万元已全部用于农民实训基地建设,滨湖镇用于农民实训基地建设支出了1.21万元,剩余的3.84723万元已收回上缴市财政。下步,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按批准用途使用。

  (2)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走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11月10日下发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廉洁风险自查的通知》,各单位、科室对照岗位职责开展廉洁风险自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建立廉洁风险台账,制定了防范措施,加强廉洁警示谈心谈话,作为日常重点监督岗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二是12月1日,局党组书记为全局系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在讲全面从严治党部分时,局党组书记对广大党员重点进行了廉政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自觉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12月12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和《中共枣庄市纪委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两清单一台帐”的通知》(枣纪[2022]99号),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洁教育,要求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认真履职尽责。

  2.关于“工作作风距‘严真细实快’要求相差较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加强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成效不足,干部作风问题依然存在,影响工作任务落实”问题

  (1)针对“专项行动被遗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弱电线路”和“残垣断壁”工作涉及的部门多,任务重,为进一步增强专项行动的合力,加强各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完善了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枣庄市委农委印发了《关于完善枣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22〕3号),进一步健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门会商机制;二是加强典型经验宣传,印发了《关于报送“弱电线路整治”和“残垣断壁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各区(市)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认真梳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全市共拆除残破房屋336间,拆除、整治残破墙体4893米,整治废弃棚舍232处;捆绑整治线缆13.56千米,实施弱电下地 1.6千米,拆除废弃线缆7.4千米,拆除废弃线杆443根。三是认真总结经验。认真收集、梳理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电话、发函等多种方式加强和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残垣断壁拆除变更土地性质再建住房等难点问题;四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思想自觉。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市委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坚持边学边思、边学边悟,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上有了新认识、能力上有了新提升、作风上有了新转变;五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督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五比五看”提升干部思想能力作风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市农业农村局干部思想能力作风提升工作任务落实排档表》,分别于5月9日、7月7日召开2次推进会议,于9月组织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工作督导。疫情期间,11月1日,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会议,进一步调度督导各项工作进展情况。11月25日,将学习二十大精神与全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相结合,局县级干部交流研讨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六是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学促学作用,2022年10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二十大开幕式;2022年11月17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23日至27日,市农业农村局全体县级干部参加了全市举办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12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陈广良从八个方面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全面介绍党的二十大召开的重大意义,深刻准确地阐释了报告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12月12日-16日局党组对局系统所有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5天的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活动,干部职工通过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针对“‘四减四增’重点工作简单分配任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枣庄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通知要求》,依托政策,借助农机报废补贴政策的实施,针对高耗能机械、维修代价高的机械予以报废更新,充分利用补贴政策调动农机手主动报废的积极性,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机械,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对报废机械进行申报,以满足新增报废机械需求。把农机报废工作的重点放在大中型机械上,针对作业效率低,能耗高的机械,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鼓励农户报废,尤其是对注册年限在15年以上的机械,重点摸排自然淘汰,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促进了绿色农机的发展。建立以农业机械年度审验作为做好农机报废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年度检验工作中,坚持应检尽检,提高检验率,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农业机械,坚决不予以年检,以促进机械更新换代。同时,将农机年检率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截止到2023年2月10日,报废更新老旧机械35台,自然淘汰老旧机械245台,共计280台,提前完成任务目标。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步,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思想能力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落实落细整改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全面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放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化整改工作中,始终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惩戒相结合,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立足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关键,抓住要害,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制度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遵守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从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抓起,从党组成员个人做起,充分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主动担负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自觉向中央和省、市委标准看齐。狠抓干部日常管理,真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推动我局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动力,全面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21169;邮政信箱:山东省枣庄市民生路601号;邮编:277000;电子邮箱:zzsnyncjjgdw@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j.zaozhuang.gov.cn/zwgk/tzgg/202304/t20230406_1642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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