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关于农兽药残留问题等的批示精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现将《2023年河池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2023 年河池市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和《2023年河池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分解工作任务,确保监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县(区)应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开展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监测品种和指标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进行调整,特别是对上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覆盖不到或者本地特色优势产业以及风险较大的产品,要开展本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情况通报要同时抄送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二、细化监测内容,增强监测科学性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雷达作用,根据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监测发现的风险隐患以及农业生产中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加大重点品种抽样比例,如,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中的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11个品种,当地特色产业品种以及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上市的产品。改进抽样方式,加大三前环节(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和小农户的抽样比例。落实随机抽样要求,确保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可追溯性,保障监测结果科学有效。
三、优化检测方法,提升监测有效性
针对种植业产品当前酶抑制法快速检测技术的局限性和常规农药快速检测的现实需求,各县(区)要加快推行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监测常规农药,尤其是探索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等快速检测方法检测豇豆中的吡唑醚菌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常规农药。
四、及时上报数据,强化风险会商
各承担单位要严格按三大类农产品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程序上报监测结果和有关信息,并严格管理监测数据,未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引用和对外发布监测结果。各县(区)应同时报送本级自行组织开展的风险监测工作总结及不合格样品整改情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风险会商会,分析监测结果隐患,提出监管和技术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要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机制,对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检出禁限用物质的,检测结果要随检随报,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跟进开展执法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培训考核,提升检测能力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合理配备和充实技术人员,加大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确保权责一致、人事相宜、保障履职。按市指导县(区)、县(区)指导乡镇的原则,采取层层跟班培训、轮训等办法,加强对承担监测工作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县级检测机构考核认证工作,并将县级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测机构考核“双认证”列入绩效考核,提高各级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
监测业务和技术问题,请与三大类农产品监测方案明确的检测中心联系。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联系人:兰岚,联系电话:0778-2290855,电子邮箱:hcnyfgk@126.com。
附件:1.2023年河池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2.2023年河池市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3.2023年河池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4.2023年河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项目绩效目标表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